第1111章 以后跟着我干吧-《最强侠盗混都市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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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今晚获得他真诚态度的人,是6宁。

    说来也凑巧了,老四叔今天下午大败而归(自然是小赌一把了)后,刚回家就被家里的小媳妇,拿着鸡毛摊子劈头盖脸的揍了出来。

    唉,也不怪小媳妇生气,老四今早出门时,可是承诺今天要为媳妇赢回一双细高跟鹿皮小马靴的,就是那种八百块钱一双的。

    可惜老天爷不开眼啊,老四不但没有为媳妇赢回一双小马靴,还把几乎是下跪才哄来的五百块钱,连带为纪念结婚二十周年才买的手表,都特么的输出去了。

    小媳妇没看到老四叔拎着鞋盒子回家,反倒是左手手腕上光秃秃的了,能不勃然大怒,能不拿着鸡毛摊子追杀,誓要把他揍成狗肉之酱吗?

    幸亏老四跑得快,在跑出大门时更是及时挂上了锁头,让那小泼妇在家跳着脚的骂吧,反正骂又不能让四叔少一块肉,至于她说要勾搭别的男人,送他一顶大大的绿帽子——靠,男人瞎了眼,才会招惹这种母老虎呢!

    一整天都没吃饭的老四,肚子咕噜咕噜叫着,垂头丧气的刚走过6家胡同,就被刚下车的6宁喊住了,问他去哪儿。

    虽说老四与6宁不是很熟悉,但怎么着也是那么多年的街坊了,也算是自己人了——你有懊恼的心事时,会不会对自己人说说?

    四叔就会。

    6宁也算个有良心的,听老四说完后,马上就拿出一叠钞票,怕不得三五千的样子,更不管四叔满脸大义凛然‘你别塞,别塞!四叔我可不是那种要吃嗟来之食的没出息男人!都说别塞了,怎么还——你塞差地方了,口袋在这边’,不容分说的把钱塞进了他口袋里,又热情邀请他去小桥对面的烧烤摊上小坐片刻,喝几杯。

    看在这孩子很懂事,又说他在外挣了大钱、不能看着四叔为了区区一点铜臭物就搞得家庭不和的面子上,老四也就勉为其难的,跟他来到了烧烤摊上。

    还是看在这孩子懂事的份上,老四没有跟他计较吃烧烤还带着狗子,不但给它吃烤串,更是给它要了个碗,倒了一瓶啤酒。

    老四还是第一次看到会喝酒的狗子,吃烤串的度更是快的惊人。

    幸好看6宁挣了大钱的样子,不在乎多要几十个串来喂狗,老四才没有语重心长的为他讲述‘汗滴禾下土,粒粒皆辛苦’这句诗所包含的意思。

    6宁当然也不喜欢听人教训他,正如他忽然喊住老四,又塞钱又请客的,是因为有事要问他。

    老四今年四十五六岁了,打小就在唐王老城区长大,那么他差不多该知道老城区的展史,认识那些在6宁十二岁离家外出找妈妈时,忽然搬离这儿的居民。

    也许,老四就是那批人中的一员,或者是那些人的后代,只是因为这样那样的原因,没有搬走,索性就在这儿扎下了根,彻底蜕变成当地居民了。

    几瓶啤酒下肚后,老四开始口若悬河,在6宁旁敲侧击下,开始讲述他小时候的某些趣事:“现在算起来啊,至少也得四十年了吧?那时候我还没结婚、哦,不,可能是还穿着开裆裤,整天下河逮鱼捉蛤蟆——”

    老四在讲述他过去的故事时,毛驴已经吃饱了,张嘴打了个哈欠,溜溜的跑去别处了。

    它没心思听老四瞎几把叨叨啥,只是看到有个穿花裙子的漂亮姑娘,与一小伙子坐在那边有,就跑过去假装钻到桌子下面吃骨头,要玩偷窥了。

    毛驴誓它就是看看而已,并没有别的意思,花姑娘子干嘛要那样紧张,大呼小叫的让她男朋友拿酒瓶子,照它脑袋上来一下?

    驴哥不跟他一般见识,可以在被轰走了后再腆着脸的过去,但烧烤摊主人不愿意了,直接找上了老大,很客气的说你的狗子会吓坏客人的,要不要先请它滚蛋?

    老大真特么的不是个东西,自个儿在这儿吃肉串,听老四吹牛比,看花姑娘子,却撵着驴哥自己滚回家呆着去,要不是看在兄弟情真比海深的份上,毛驴绝不会讪讪的夹着尾巴,很孤独的踏上了回家路。

    话说,家里也有个花姑娘子的,只是太熟了,驴哥下不去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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